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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徒 紀添富書


第一章   前言


明末崇禎十七年(西元一六四四年)滿清入關,據有北京,南明諸王抗戰,於永曆十五年(西元一六六一年)結束。十二年後清康熙十三年(西元一六七三年),反清復明組織「以萬為姓」,成員皆依排行,稱萬大、萬二、萬三……。今可考者有四位:萬大即張要(義名萬禮),萬二即郭義(義名萬義),萬五即達宗和尚(俗姓張),萬七即蔡祿(義名萬祿)。萬五(達宗和尚)與萬七(蔡祿)的部下於福建雲霄一帶組天地會,根據萬五(達宗和尚)之天地會文件「貴縣修志局本」所示:『始祖萬雲龍字達宗為長林寺僧』,化明為暗,繼續推動反清復明之活動。乾隆末年,台灣林爽文起兵失敗後,雖被清廷嚴禁,但仍以洪門、三合會、小刀會及八卦會等名稱,繼續發展,台灣民變事件,亦多出於他們的策動(如乾隆六十年陳周全、同治元年戴萬生等),前仆後繼。


    因起事失敗而犧牲之志士,往往會設位祕密的祀奉,如同治元年(西元一八六二年)起事的戴萬生,當他於八卦會時,便會於會場奉祀朱一貴、林爽文稱為先賢,事載林豪「東瀛紀事」、吳德功「戴案紀略」。又今台中四張黎,戴萬生的故里,也有人設『戴恩公神位』來祭拜。此外本省目前還保存著三座鮮為人知的廟宇,都是奉祀清代各民變事件起事者,一為南投縣竹山鎮近郊的『紅旗公廟』(紅義堂)祀張阿乖等人。一為台中縣沙鹿鎮福興里鎮南路福嘉巷的『福興宮』,一為彰化縣鹿港鎮復興路(土名崙仔頂)第二公墓旁的『福靈宮』,上述二宮所奉祀的主神均是林爽文事件的主角之一【平海大將軍】王勳(王芬),是讓清廷所敬畏之反清義士,與竹山鎮『紅旗公廟』相媲美,對於民族精神之激勵,具有特殊的意義。


乾隆五十一年(西元一七八六年)十月二十七日夜,彰化縣大里杙莊(今台中縣大里鄉)人林爽文帶頭起義,率領天地會襲擊大墩(今台中市),殺北路營副將赫昇額,中軍遊擊耿世文,彰化縣知府俞峻,以及千總、兵丁等數百人。二十九日既攻陷彰化縣城,殺台灣知府孫景燧,理番同知長庚、攝理彰化知縣劉亨基、都師王宗武、署典史馮啟宗等文武官員數十人。十二月初一黨眾擁林爽文為盟主,尊故明建元『順天』,以原彰化縣署為「盟主府」,胥吏劉懷清為「彰化縣知縣」,劉士賢為「北路海防廳同知」,王泎為「征北大元帥」,王芬為「平海大將軍」,陳沖、何有志為「左右都督」,董喜、陳奉先為「軍師」。


    同月六日,會眾南下攻陷諸羅,殺攝理知縣董啟埏、原署諸羅知縣唐鎰、典史鍾燕超、南投縣氶周大綸,羅漢門巡檢陳聖傳、署貓霧揀巡檢渠永提,左營遊擊李中揚等文武官員,從此震驚清廷,清廷隨即調派各路兵將渡海來台。


    此次起義事件固以林爽文為核心,然而勢力足以與他分庭抗禮的,唯有前述受封為「平海大將軍」的王芬,根據乾隆五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,福建巡撫徐嗣曾的奏言:「十四日接據台灣鎮總兵柴大紀及該道永福移稟,內載:『訪聞北路大屯杙等莊,有奸民林爽文,王芬等結黨搶劫….。』」又次年正月二十九日清廷命軍機大臣傳諭閩浙總督李侍堯、兩湖總督常青,內云:「至林爽文、王芬二犯,係此案首惡渠魁,如經官兵生獲,著該督委妥幹員并解回京審辦。」另同年二月初七日,軍機大臣傳諭李侍堯、常青、黃仕簡及任承恩,亦云:「…務將賊首林爽文、王芬及此外有名頭目,擒拿解京,盡法懲治,不可任其逸入內山。」從上述當時官方記載,研判舉事之初就以林、王二人為首,所以清廷認為此二人是「此案首惡渠魁」。林爽文與清廷周旋前後三年之久,始被擒獲,事蹟劊炙人口,而王芬卻舉事二個多月,為奸民所乘,以致功敗垂成,殊堪浩嘆!


第二章  沿革


王芬字溫,原籍福建泉州,其先世來台,定居大肚山麓;乾隆年間生於麻園車埔,遂為麻園車埔莊人。生而魁偉,身高七尺,頭大如斗、臂力驚人,手拿百二十斤大刀,年少好武術,博學多聞,有燕趙風,待人誠懇,心抱「排除外患,復興民族,志篤忠義、行尚任俠」為職志。


    乾隆四十八年(西元一七八三年),有漳州人煙來台傳天地會,王芬與林爽文,劉升、陳泮及淡水王泎、林小文,諸羅縣的楊光勳、黃鐘、張烈、葉省、蔡福,鳳山縣莊大田、莊大韭等入會,王芬的加入很有可能是經由林爽文的堂兄從中介紹,而與林爽文認識。


   相傳為延平郡王所創,以光復明室為職志,嚴然為民族革命之團體,據查【台灣府誌、彰化縣誌-社會誌】內載:「乾隆五十一年十月(西元一七八六年)間傳天地會志士大里林爽文、麻園王芬、鳳山莊大田等愛國志士有感於清廷駐台,舞文弄墨、營私謀利、欺壓善良,台民怒聲載道,遂激起民族大義,高舉反清復明旗幟,同年十一月攻下彰化縣,會眾擁立林爽文為盟主,建朔『順天』元年,以縣署為「盟主府」,王芬受封「平海大將軍」,於乾隆五十二年元月十七日被奸民所乘,清廷派重兵大舉圍捕,王芬誓死抵抗,但終於牛罵頭(今清水)觀音廟北方、虎頭山麓,終寡不敵眾,眼見大勢已去,仰天大嘆:「天不從我矣!」自刎,就地壯烈成仁,清兵將士斬其首級送及京城報功,然清廷嘩然謂:「王芬大哥啊!朝廷是要勸降此一人才為國所用」。此事有違愿意,反將主事之將士治罪,並將首級發還鹿港(此係清朝治台期間民族革命運動規模最大之一次,亦稱林爽文事件);鄉民因昔日彰化地區時聞漳州、泉州兩派人馬,常起爭端時有械鬥,派系色彩嚴明;林姓多為漳州人士,王姓為泉州人士居多,泉州人都定居於鹿港地區,王芬常至鹿港幫助泉州人,保護八郊,因故鹿港未陷殺戮,鹿港士紳等因崇其志節感其英烈,且曾有恩於鹿港,故將其首級安葬於鹿港崙仔頂,在其墓地建廟祀奉,俗稱『王芬大哥塚』、尊稱【王恩大哥廟】。


    該廟因年久失修,殘破不堪,當地居民紀李招治與地方士紳等多人,感其英烈事蹟、時顯英靈庇佑鄉里,自動發起修繕廟邸,於民國六十年十一月假當地駐軍之力為其整理環境,廟貌煥然一新,在整修期間,掘出王芬的頭骨及覆於頭骨上方的兩塊紅磚(約一呎見方),磚上均繪有符籙及書寫的文字,珠墨各一;因年代久遠磚面珠筆部份僅隱約能辮識符籙;墨書部份,正中央畫一大型符籙,兩旁各有行書五字,右為「王母作見證」、左為「好兄弟證盟」。於重建竣工後,前往清水福興宮進首,並於王芬的墳墓發掘了若干古物,計乾隆通寶四十一枚、瓷碗一件、福壽杯一件、酒杯一件、鼻煙壺一件、大明宣德爐一件均由福靈宮保存,而後前往焚香憑弔人士絡繹不絕,香火鼎盛;【王芬大哥】忠貞的愛國情操,壯烈犧牲之事蹟,千秋萬世為後人所景仰與膜拜。


民國七十五年本宮經逢天災地變、風雨摧殘,廟容慘不堪言,復經紀李招治女士再次與地方士紳等多人,集資重建南式建築之宮廟,因逢景氣蕭條、集資不易,重建工程復建復停,酌實有賴各界大德之力,讓本宮重建工程得以順利完成,以致『平海大將軍-王芬大哥』之文物事蹟,得一處所繼續傳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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